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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咨询 已办结

2019-12-12 23:17:02

你好,我父亲今年59岁了。但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原因,今年10月才给补登记了职工养老保险信息,核算了已经交了四年的养老保险,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说现在不让补缴费了,只能一年一年往后交,直到满十五年才能退休领养老金,我想问一下咱们是不是有个政策说像我爸这样的情况,交到65岁的时候如果还是没有满十五年,可以一次性补缴满十五年退休,请问有这样的政策吗?还是只能一年一年补交,直到我爸70岁才能领上养老金?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指的是2011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

您父亲是在2011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的,不满足上述规定,需每年按照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至满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

您也可以选择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即可办理退休。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952-2688740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