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09:25:5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宁党办〔2015〕49号),第八条第六款“担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 请问,如满足条件,可一个系统内跨单位任职吗?还是必须在一个单位内任职。谢谢
你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于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宁党办〔2015〕49号)规定,担任八级管理岗领导职务的,应符合第七条第二款“提任八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一定的专业水平。”同时具备第八条第六款“担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原则上可以在同一系统内跨单位任职,具体事宜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218749。
回复时间:202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