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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均有缴费怎么办理金额合并 已办结

2020-04-09 15:40:22

本人女,今年50岁,户口在河北,现在大武口生活,已在河北交了3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年在大武口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请问:1.我今年把户口从河北迁到大武口来了,我想在大武口继续缴费满15年后申报退休,那是不是需要我自己回老家把在河北交了3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来,然后咱们这边就能给我把河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上的金额合并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了?2.是转移过来后当即就能把两种养老保险的金额合并到灵活就业的个人账户里吗?还是要在申报退休时才能合并?3.养老保险转移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资料?请逐条回复,不要直接给电话,十分感谢!!!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回复:

参保人员:

您好!您所反映的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均有缴费怎么办理金额合并的事宜,我中心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户籍地限制,只能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您的户籍在河北,暂时不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待您的户籍转移到我市后,请您到我市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手续,随后到我中心开具《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个人账户合并的问题。待您在我市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我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退休时,我中心即可将您在河北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到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中计算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但是您在河北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0952-2688740咨询

回复时间:20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