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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青少年活动中心侵犯会员权益 已办结

2022-07-05 17:20:50

石嘴山青少年活动中心暑期前骗人办卡后,将羽毛球场地全部全天对外出租,不接受个人预约,并且客服服务态度极其恶劣,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请给出合理解释及解决方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第三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团委 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我们正在开展调查核实,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或致电2218170方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

回复时间:2022-07-07

团委 回复:

您好!首先对中心给您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中心体育馆公示的规章制度《活动须知》中明确规定:
“本馆在保证青少年开展篮球、羽毛球培训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培训时间不定期在石嘴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其他时间参加活动需进行预约”。办理会员卡完全是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并且给予优惠,会员消费时还有折扣;中心工作人员没能耐心解释、语言使用不当,未能提供满意的服务,中心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中心已对当天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您如需退卡可到体育馆前台联系工作人员,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您办理。如您对中心工作还有更多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拨打中心电话8820082、2021761,我们将虚心接受,以促进中心工作的不断提高!

回复时间: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