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1 16:29:27
我是众安府佑水乡北区营业房住户,于2013年购入该房,2019年7月3日晨进屋发现屋内地脚多处渗水,屋内地瓷砖墙纸已全部泡坏,与物业公司联合排查发现为地下消防管道破裂渗水,将消防管网总阀关闭后不再渗水,但至今未找到漏水点。消防管道一直不通水的问题很严重,一旦有危险,后果是不可逆转的,我们也在积极地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找到住建局说这个问题需要找工程质量监督站,我们又去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站只提供开发商电话让我们自己联系,众安房地产公司打电话说不归他们管,房子已经验收合格交工,并且过了他们所谓的2年的质保期,把问题直接推到府佑水乡的物业公司,并且告知可以联系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态度很是和稀泥,我们也实在不明白这个业主委员会存在的任何意义。物业公司的态度很明确,这件事不归他们负责,但是他们可以修,关键是需要签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为我方委托物业公司施工,施工只负责开挖、维修、回填,后期的瓷砖补贴、办公桌椅、墙面壁纸、墙面粉刷由我方自行恢复。 首先,管道破裂不是在我方装修期间破裂我方对其地下管道未进行破坏; 其次,消防管道破裂费用为什么需要我方承担,到底是哪个部门负责这件事情。 最后,这种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的态度真的让百姓心寒,本以为现在政府机关单位可以有所作为,可是现在看来老百姓依然是皮球。
你好,你反映府佑水乡营业房地下消防管道破损问题,经核实,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经与你协商,承诺进行地下消防管道开挖、维修及回填,但为明确双方责任,物业公司需与你签订维修协议,你双方可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进行维修。
回复时间:20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