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城乡建设

公租房入住难 已办结

2019-11-08 00:22:26

1.为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历时七天。10月28日先到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拿了一个手写楼号到仁和雅居正惠公司拿钥匙看房,看完在到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手写发票,拿到发票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拿租赁证,在到正惠公司交房款,到了正惠公司人家让我们回九竹先交物业费,交完物业费才可以交房款,等从九竹回来,是下午四点十几分,正惠公司人员称要去银行,让明天过去,等到第二天过去又称该房负责人休息不能办理入住手续,第三天再去又称休息一周,期间收费工作人员是休息的,说是无他人能办理,第二周11月3日才办理完相关入住手续。过程繁琐,波折。2.因上述1中的工作人员休息以及来回波折,导致入住在11月3日,但是房租还是从10月份开始收取,存在不合理因素。3.10月28日拿到租赁证,结合上述1中情况,导致11月入住,还必须要求缴纳十月物业费,并且十月物业费上一租户已缴纳过。属于重复缴纳。难道物业费不是针对房子收费,而是按人的入住批次收费的吗?3.去物业询问过程中,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称大家都是这样收费的,请问你们对大家都这样收费就是合理的吗?4,公租房房门损坏严重,摇摇欲坠,叮当做响,第二道保险还锁不上,房门有严重撬过的痕迹,我认为根本无法使用,找物业推给正惠公司,正惠公司推给物业,来回扯皮,无人问津。盼领导解决上述问题!

大武口区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答复如下:首先对在交房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其次对您所反映重复收取物业费的问题,请您提供具体楼栋号或电话号码以便物业公司与您取得联系解决问题;针对您反映的公租房门损坏的问题根据《石嘴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1、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2、部分共有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 3、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回复时间:2019-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