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7 11:14:48
我是青州巷7栋的业主,我最近买了这边房子,不动产证书上写的权属性质是:划拨/市场化商品房,也就是土地出让金没交,咨询土地局的回复是现在不让交了,国家把土地收回了,以后交不交,交多少不知道,请问我们这几栋楼到底是什么性质,为什么之前能交土地出让金(我咨询了其他住户,有交过的,有没交的),现在有不让交了,是不是被开发商买走了?最后拆迁了能得到合法补偿吗?现在暖气燃气供水改造了,但是下水铸铁管老化,跑冒滴漏,也需要更换,请给个明确回复。谢谢!
2020年石嘴山市人民议政网发帖的答复
尊敬的蔡先生: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情况作如下答复:
经我中心查档核实,您于2020年3月16日与庞恩平、黄宁军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购得大武口区青山南路青州巷7幢住宅一套,并在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该房屋转移登记。并于2020年3月17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该房屋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房屋性质为房改房。庞恩平、黄宁军因继承关系于2013年取得该房屋所有权,2019年12月24日因继承关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提供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 “该房屋暂时不在我区棚户区改造范围” 的《证明》。
故此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已收回,维持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性质基您于2020年3月16日买卖行为,将原房改房变更为 “市场化商品房”。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0年4月1日
回复时间: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