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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半辈子省吃俭用的血汗钱买的房子为什么办不了房产证 已办结

2020-05-07 08:43:14

我于2014年5月22日从石嘴山市千禧房地产公司售楼部以顶账的方式买了一套紫郡新城A区10号楼1单元的楼房,没有正规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只有一份三方抹账协议,当时千禧房地产公司一个姓向的女经理口头承诺会在很快的时间内给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后来我去政务大厅咨询 才知道这个小区的很多房子都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然后又去千禧房地产公司找向经理 答复说这套房子她们做抵押贷款了,她们没钱还款,让我自己拿钱去抵押部门将房子的抵押款还清后此房解压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哪有这样的事?简直是强盗理论。后来多次去找她们 电话不接 人也找不到 一直到现在。六年了,这套黑户的房子我是住不成 也没法卖,工薪阶层用血汗钱买的房子现在就成这样,我咨询一下监管部门 到底是什么原因办不了房产证?当时卖房子的时候是怎么监管的?我的房子什么时候能办理房产证?求助监管部门能帮助我们办理房子的产权手续。

自然资源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情况作如下答复: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截止202057日,紫郡新城A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由于该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不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影响了业主及时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

建议您也可依据签订的《三方顶账协议》约定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中心将持续关注该项目的登记情况,且督促石嘴山市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登记材料,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从而保障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权利。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0年5月7日

回复时间:20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