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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暖气费等有关问题 已办结

2020-06-22 15:21:03

我于2015年1月10号买的紫郡新城B区5-1-904,于1月21日从物业接的钥匙,当时去暖气费的时候星瀚集团的工作人员给我算暖气是房屋面积乘暖气费一共是2200多块钱,从1月21号至3月31号共用暖天数为69天,2200多除五个月采暖天共151天然后再乘我实际用暖天数69天一共下来我交了一千零几。然后今天星瀚集团给我打电话让在补缴700多,说是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31日我没交够。2015年1月21日之前我都没有买房为什么还让我交暖气费。

星瀚集团 回复: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紫郡B区是按照热计量收取暖费,是两部计价制,基础热价50%,剩余按照热表计量进行计算暖费。经核实,您于121日开通暖气,热量表计量7381KWH,基础热价加热表计的量计价为您的暖费。如果有异议请您到星瀚集团中心营业厅二楼客服中心解决。

回复时间:20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