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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唐徕湾小区物业不作为,对于业主的诉求不给解决 已办结

2021-10-13 08:39:43

平罗县唐徕湾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作为业主停车位经常性被占用,车位三角锁被其他车主撞坏,我们只要求物业用水泥固定,物业都不管。一年交的物业费难道连起码的业主需求都不管?

平罗县住建局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正在按照程序调查核实,请您耐心等待。


回复时间:2021-10-14

平罗县住建局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1:根据《石嘴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的共用停车库(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有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依据2:《石嘴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3:《石嘴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履行下列职责:(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七)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小区停车位属于共用位置,应满足业主使用,且该问题属于小区自治范畴,不属于行政范畴之内。建议您以业主身份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该问题,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如协商结果您不满意,可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对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回复时间: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