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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已办结

2019-05-09 20:44:27

我是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2018年8月份上岗的,我现在怀孕了,预产期是今年7月底,我们缴纳的保险里面包含生育保险,我想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生育保险能报销吗,报销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什么手续?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生育保险的关注。根据《石嘴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13]88号)文件“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其职工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医疗待遇。请您携带以下资料:1、申报人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2、出院证明原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到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一楼38号窗口或惠农分局办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如您还有疑问,请致电0952-2650318,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