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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哥无法继续大学学习,没有一点生活来源,求助相关部门和社会帮助 已办结

2019-05-18 10:20:34

我是马欣,就读于湖北宜昌三峡大学临床医学本科一年级。我哥马伟,就读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机械设计自动化专业本科三年级。现因父亲生意失败,欠款许多,没有还款能力,法院每年多次拘留,不能正常打工赚钱。母亲心理压力大,现几乎不能赚钱,所以我和我弟生活已完全失去来源,求助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能够让我父母亲正常打工赚钱,供我两兄弟上大学。 和谐社会,求助法院了解实际情况,我和我弟毕业后赚钱还我爸爸欠下的钱。 和谐社会,求助民政局解决我的生活问题,以后一定回报社会,感恩社会。和谐社会,求助社会慈善人士和机构帮帮我,完成我的大学乃至研究生学业,我和我弟毕业后一定不忘救济之恩。

民政局 回复:

马欣:

您好,我局已收到您《兄弟二人无法继续大学学习,没有一点生活来源,求助相关部门和社会帮助》,现答复如下: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证的家庭和个人,因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在扣除教育救助、社会帮扶资金后,自负费用仍然较大的,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

子女接受教育支出是指维持子女高中教育(含职业高

中)、大中专院校就学所需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等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不含择校费、校外租房等非基本费用。

    申请临时救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家庭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人居住证原件;

(二)家庭(个人)遭遇困难相关材料:家庭重大支出证明,公安、医疗、学校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三)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具体情况请与市、县区民政局相关各科室联系。

 

联系电话:石嘴山市民政局 0952-2021728

大武口区民政局 0952-2668002

          惠农区民政局   0952-3616869

          平罗县民政局   0951-6095287

 

回复时间: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