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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问题 已办结

2019-05-28 20:05:4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就业创业服务局 回复:

您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还可以享受创业优惠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0952-2030931。

回复时间: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