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9 10:46:46
我去年十一月底左右在外地居住期间不慎腰部扭伤,急诊住进佛山定点一级医院,只拍一张腰部x光片,没做任何化验和检查,只是针灸按摩理疗,全套病厉按要求交到医保中心,直到三月底才给报销,共花费4660多元,只报3800多,可自已承担800多,我没用什么药只是理疗,再说我是年内第二次住院又有公务员补贴,一级医院自付段才300元,报销比例也高,我认为是不是计算有误,我手机13519520318
尊敬的参保人员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时与您电话联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您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8日因腰部疼痛伴活动受限1天在佛山禅城健翔医院异地住院就医,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668.69元,相关报销资料于2019年1月21日交至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异地就医零星报销资料受理窗口。因临近2019年春节,异地就医零星报销人次较多,您的相关医疗费用于2019年3月12日结算完毕并支付到账,该笔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受理结算经办时限为35个工作日。
经过对你住院病历及费用情况进行核对,您住院医疗费用为4668.69元,其中:西药费170.09元、床位费602元、治疗费3642.6元、检查费70元、护理费112元、诊查费42元、胶片耗材费30元。医疗保险结算科严格按照自治区2017版《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对该笔住院费用进行核算,目录范围外费用共869.6元、段1耗材30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6〕101号),在扣减起付标准、目录范围外费用后,分别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报销比例共结算支付统筹基金3856.56元,实际报销比例为82.6%。经过对相关住院病历资料及费用清单进行复核,目录审核及计算比例均未发现错误情况。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医疗保险结算科联系电话:0952-2066933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