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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一些问题 已办结

2019-09-26 18:26:48

本人母亲今年54岁,之前一直干个体没有参加社保也没有工作单位,我想问一下,现在可否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55拿退休金呢?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30号)文件规定,对有单位工作经历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原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鉴证或备案的。2、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在该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补费申请,并提供原始工资表等有效资料;已离开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司法机关确定劳动关系或补缴养老保险的生效法律文书。

根据您所提供信息,您母亲之前没有单位工作经历,不符合补费条件。建议您母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费,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女均为60岁)将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952-2688740。

回复时间: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