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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多个地方乱收停车费 已办结

2019-10-11 16:37:19

你好,我昨天早晨7点将车停至平罗县玉皇阁对面宾馆下面,下午5点去开车的时候,收费人员告知我要缴费五元,我认为收费不合理。他告诉我这是物价局订的标准,,当我告知他我打电话问物价局时,收费人员站在我车头前面不让我走,还要强行拍车牌号,态度极其嚣张,我想问一下商铺前面的停车位现在都要收费吗?是不是现在随便找个地方,画几个停车位,立个牌子,就可以向车辆收费了。我想看下文件,结果只有文号,也查不到文件内容,既然是收费标准文件,为什么拿不出盖章的正式文件?平发科发[2018]462号

平罗县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发改局、住建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10-12

平罗县 回复:

县发改局回复】您好:

经核实,根据《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平发科发〔2018〕462号 )文件规定,规范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白天: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8:00-22: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00-20:00

中、小型机动车:4小时以内2.00元/辆·次,每超过2小时以内增加1.00元/辆.次,该车辆共停放10小时,因此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应收取停车费5元,该收费合理。

回复时间:2019-10-12

平罗县 回复:

县住建局回复】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平罗县玉皇阁公园南门停车场(含路南停车位,共有停车位66个,其中残疾人车位3个、军车专用车位3个、其他专用车位14个)、平罗县十层大楼停车场(车位42个,其中残疾人车位2个、军车专用车位2个,其他专用车位24个)由经营者王某某按照《平罗县机动车辆停车场经营权承包方案》的相关规定申请经营,并与我局签订了《平罗县机动车辆停车场经营权管理协议》,经营管理期限一年。经我局备案审批,平罗县发改局核发收费许可证,上述停车场属于收费停车场,允许收费。 

回复时间: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