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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 已办结

2020-05-16 11:34:10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是一名宝妈,我申请了公益性岗位,可是申请不了,我的丈夫是职工缴纳了社保,他一个月只有2000多块钱,要养活我们一大家子,但是我朋友就申请上了,他们夫妻双方都缴纳了社保,不是职工,但他怎么就能申请上公益性岗位呢,我觉得这很不公平。

就业创业服务局 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包括: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3)有劳动能力但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人员;(4)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5)离异、丧偶者扶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7)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8)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困难人员;(9)戒毒康复、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等特殊群体就业困难人员;(10)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可安置的其他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是符合上述援助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申请我市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安置须经个人申请、基层审核、公示审定等程序。
  (一)申请。1、符合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就业创业证》向属地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符合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须持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向户籍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审核。由街道、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对申请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初审,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审核认定,并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如还有疑问,详情请咨询石嘴山市就创局就业科(电话0952-2012792)、大武口区就创局(电话0952-2010667)、惠农区就创局(电话0952-3012041)、平罗就创局(电话0952-3816686)。

回复时间: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