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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去世,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 已办结

2021-08-20 16:50:11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爱人高强曾经是宁夏荣盛集团银北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的一名电工。他自2003年入厂上班,2018年单位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单位自2008年核定缴纳社保,现缴纳至2015年1月,2015年至2018年12月虽已核定但仍欠缴。2019年6月我爱人查出患有严重的肌肉萎缩病症,于2021年4月去世。现因宁夏荣盛集团银北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欠缴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社保,我无法前去社保局办理丧葬费及个人缴纳社保领取事宜。另外宁夏荣盛集团银北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仍欠我爱人在职工资5000余元,欠前期集资款10000元。我已经数次与宁夏荣盛集团银北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律师张律师就社保、工资、集资款事宜协调多次仍未有任何结果,这给我的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现请领导能够帮助我解决此事,感激涕零。

市社保中心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当事人死亡,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丧抚费等事项办理咨询,我中心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携带当事人身份原件、死亡证明到石嘴山市政务大厅社保服务区办理养老保险剥离,待缴费到账后,即可携带当事人死亡证明、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代办人身份原件,到就近街道办事处办理在职死亡丧抚费等相关申报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您致电社保服务热线0952-2688740,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时间: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