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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牛社区主任及其工作人员回答如下问题: 已办结

2021-09-20 22:30:19

您好,我爱人2021-9-17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奔牛社区主任及其三名工作人发生冲突(详细冲突过程在此不做具体叙述)。2021-9-18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就此回复后,我认为奔牛社区居委会对此事调查极不负责,请回答如下问题:1、“奔牛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在发现您违反养犬管理条例行为后均采取劝导处理,但因您不予理会并抗拒劝导”......请问:多次劝导从何而来?劝导几次?有没有我及我爱人签字的劝导记录单或者回执单等等,如果有,我们按次数缴纳罚款,如果没有,我认为这是撒谎、诽谤。请给予解释;2、奔牛社区工作人员在未经我爱人允许的情况下将我爱人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给我爱人带来工作上不利影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等,我认为奔牛社区居委会行为侵犯了我爱人的隐私权,请给与解释。3、社区工作人员在与我爱人沟通时,是否说明本人身份,并出示身份证明,为什么一上来就用趾高气昂的语气训问我爱人?我爱人未予理睬后为什么还要说一些不干净的话?请予以解释?以上情况请认真答复,我要求奔牛社区对我爱人道歉并消除此事产生的不利影响。

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 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您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大武口板块”发布标题为《奔牛社区主任及其工作人员回答如下问题》的留言现回复如下:1.自2020年10月1日《石嘴山市养犬管理规定》发布以来,奔牛社区通过业主群、在小区内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文明养犬宣传广播等方式多次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并在9月15日、9月16日创城期间遇到您爱人,对她遛狗不牵绳进行劝导,她未予理睬。2.事情发生后与您爱人贵单位联系是为了进行合理有效的沟通,规范养犬行为,共同创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3.社区工作人员与您爱人沟通时已说明身份,希望您理解并支持石嘴山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及社区日常工作。


回复时间: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