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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大武口的,户口是外地的能报销吗? 已办结

2024-03-28 09:44:37

我老公户口是湖北的,在大武口私企上班,社保也是大武口的,社保已经七年了,能在当地报销生育津贴吗?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医疗保障局 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您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发布标题为《社保是大武口的,户口是外地的能报销吗?》的留言现回复如下: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7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宁政办规发〔2019〕9号)规定:“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依法生育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参保男职工的配偶依法生育,其配偶也参加了生育保险,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按自治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的50%计发。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按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25天计发。”二、对于符合申领生育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领需提供: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开通金融功能,若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需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2.女方出院证原件或出院记录或门诊疾病诊断证明;3.《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参保人或家属持上述资料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wt.ylbz.nx.gov.cn:8081/hallEnter/#/Index)申报生育待遇。

请您关注石嘴山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中的政策法规了解相关政策。如您还有疑问,请与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科联系,电话:0952-2026933。

 

回复时间: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