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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法律援助 已办结

2018-03-25 09:50:59

买的房子,一直没有通天然气,也没有办理消防,没有办房产证,所以一直没有接房,现在物业要从他们通知收房起开始收取物业费取暖费,合理吗?我该交吗?

法律援助中心 回复:

答:您好,感谢您对法律援助的支持。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按您所述,您购买的房子天燃气未接通,请您再仔细看一下您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看合同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建议您拿着购房合同到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可致电12348法律咨询专线。

回复时间: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