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17:50:01
5月14日下午上述车辆在18:30分东方幼儿园接小孩,车身有某某执法,请调查,为盼。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方面的监督。您所反映的“宁BL1230执法车辆公车私用”情况,所涉车辆为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经核实,您反映的“5月14日下午上述车辆在18:30分东方幼儿园接小孩”的情况属实,确为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结束当天外出工作任务返回单位时,用公务用车顺路接了小孩。
针对此问题,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对授意驾驶人员接小孩的工作人员给予严厉批评,并在党组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在单位予以通报,同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对公务车驾驶人员不能严格坚持用车制度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对未及时提示、制止违规用车行为的同乘工作人员,提出严厉批评。
此问题也暴露出区应急管理局在执行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方面不够严格。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以此为警醒,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使用,不断强化干部教育。也欢迎广大网友监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
回复时间:2019-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