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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欠薪不能执行问题 已办结

2019-06-10 11:18:34

市中院: 17年宁夏为民实业公司让我离职,但工资一直欠发,无耐于18年向市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执行,又没有执行到位,无耐本人又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无果后,区法院执行局受理的法官又让找市中院,市中院又让找一个伍姓律师,种种原因至今法院判定15000多元劳动报酬没有执行到位。请问,上级三令五声要求解决欠薪问题和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为什么我这点小问题跑了长达一年的时间还是没解决,请问下一步我该如何讨薪?

市中院 回复:

您好,宁夏为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破产重整,现根据公司破产重整情况,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宁夏为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于2019年5月30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若您所述属实,欠薪属职工债权,职工债权优先受偿。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中确定的职工债权受偿方案:(1)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0日内,全额清偿欠缴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2)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全额清偿欠缴2015年度、2017年度、2018年1-10月职工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3)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全额清偿除社保五险外职工债权,如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无法全额清偿除社保五险外职工债权的,则届时给予4个月宽限履行期。

特此回复。

回复时间:201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