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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开发票 已办结

2019-11-18 23:48:25

平罗县金都公司,会计杨*,私自设立劳务公司,虚开增值税,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平罗县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公安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11-19

平罗县 回复:

【县公安局回复】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2016年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宁夏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劳务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然后劳务公司开具相应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会计杨某,与公司职工陈某琴、赵某军于2019年1月25日成立宁夏利勤劳务有限公司,陈某琴为利勤公司法人、董事长,赵某军为利勤公司监事,杨某为利勤公司财务负责人,之后宁夏利勤劳务有限公司分别与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宁夏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给农民工发放工资。

经查,宁夏利勤劳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共向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宁夏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取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开票金额总计5613450.00元,税额总计163498.54元,开具的发票均由平罗县税务局大厅代开。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有相关账目予以证实。

通过调查,我大队暂未发现宁夏利勤劳务有限公司及杨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大队将继续侦查,线索一经查实,我大队将依法办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网民向我大队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我大队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回复时间: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