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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按路标行驶被定为闯红灯,请有关部门给个处理结果 已办结

2019-11-22 13:17:11

本人车辆宁AVY502在平罗萧公大街与玉皇阁大道红路灯处掉头,因看到路边标牌掉头让行标识、并无绿灯掉头标志,完成掉头。后收到违章信息,闯红灯。将该情况反映给交通违章信息采集单位,他们说让行政复议,给处理不了。这样的处理结果让人无法接受。掉头都能变成闯红灯,请上级有关部门能给个合理的处理方式及说法。

平罗县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公安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11-22

平罗县 回复:

【县公安局回复】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一、机动车应该在专用掉头区域掉头

玉皇阁大道萧公大街与翰林大街路段中央绿化带隔离,实行机动车单行。由东至西至中央绿化带终端设有机动车掉头专用通道,便于机动车掉头。且设有机动车掉头指示标志和减速让行警告标志,机动车应该按照交通标志通行。

二、机动车应该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遇交通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通行。机动车至交叉路口处,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提前进入导向车道,按照方向指示灯通行。在没有设置允许掉头标志和中央隔离护栏留有机动车掉头区域的情况下,禁止掉头。因此,您反映车辆,没有在机动车专用掉头区域提前掉头,在交叉路口没有设置掉头区域和提示标志、在前方左转弯红灯的情况下掉头,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事实清楚。

在此也提示广大网民在驾驶车辆中,仔细观察误别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指示,安全驾驶。

回复时间: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