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检司法

关于杨*霞的答复和实际情况不符 已办结

2019-12-06 16:10:00

这些都是杨*霞2018年的代理的案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宁02民终12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宁02民终514号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18)宁0205民初217号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18)宁0202执643号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18)宁0205执49号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18)宁0202民初618号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18)宁0202民初618号

市中院 回复:

1.首先针对前次答复中部分内容核实不准的问题,向您表达歉意。

2.针对您所反映的杨丽霞在我市两级法院6件案件中存在违法代理的问题。经核查,杨丽霞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有效期间为20174月至20184月,这6件案件的代理时间均在20184月之前,即都在其工作证有效期内代理的。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回复时间:201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