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检司法

关于c1驾驶证实习期不能计分的问题 已办结

2020-01-10 10:31:38

想咨询一下石嘴山平罗县政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C1实习期驾驶证不能处理违法计分的行为符合哪条国家法律法规,望给予详细说明

平罗县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公安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20-01-13

平罗县 回复:

【县公安局回复】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C1驾驶证在实习期间扣满12分,驾驶证将直接吊销,如需重新取得驾驶证,须重考科目一至科目四。由于许多案例,C1驾驶证在实习期间进行扣分后,再次因现场查处违法行为被扣分,即非现场(电子警察)扣分与现场扣分之和大于或等于12分,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注销其驾驶证。因此,自2019年1月起,经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研究决定:违法处理室窗口不再办理实习期扣分业务。给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回复时间: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