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检司法

申诉 已办结

2020-03-28 23:24:44

我是市直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招聘考试与市光明中学对接考务事宜,先后6次去光明中学对接工作。日前,收到贵局违停罚单100元一次。试问:因疫情防控原因,车在不进入学校的情况下,同一地点停车多次,为什么只罚第二次?而其他的几次没收到罚单?同时同一地点同停的车辆为什么没有罚款?我的罚单可否申诉?可否同意夲人调调相邻日期录像?以及,请将同一地点同一时间的违停录像视频告知本人?等等。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 回复:

你好!感谢你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对你所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2020年3月16日,大武口各小区恢复正常通行,交管部门按照上级指令恢复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前期通过张贴违停告知书、官方新媒体等形式发布公告,向群众做了大量的宣传告知工作。

二、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因辖区范围广,交管部门的工作模式为机动巡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之后转为其他区域巡查,因此对同一区域不能进行全时段覆盖,故出现你所反映只处罚一次、其他车辆未处罚情况。对你的处罚是因为你未按规定在停车位内停车,交通违法事实清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的处罚。     

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到交通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回复

回复时间: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