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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已办结

2020-08-07 09:46:12

市政法委:你好。本人想反映一个问题:2019年9月本人向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政法委申报了见义勇为行为,2个月后一直未收到反馈消息,便致电咨询,工作中人员回答说已向派出所核实情况,很快就会有消息让本人等通知。后又过了2个月,仍未收到反馈消息,便又致电咨询,工作人员回答,最近疫情影响,政法委工作比较繁忙,让本人再等等。后又过了6个月,疫情基本结束,便又致电询问进展情况,工作人员回复说领导最近很忙,有时间就上会讨论此事,让本人再等等。并且,之后又要求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在职证明。后又过了1个月,仍然杳无音讯,便又致电咨询,工作人员回复说领导班子换届,原来的领导走了,让本人再等等。首先,从本人最初申报至今已过去一年时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大武口区政法委应在两个月内作出确认决定,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本人,但现在已近一年的时间仍未有结果,属于履职不当。其次,本人是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见义勇为行为,大武口区政法委要求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是否合理?此致

大武口区委政法委 回复:

陆旭: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到。
      我单位已拟定本周内协调各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所有申报见义勇为人员事项进行研究。会后,我们会及时将会议研究情况反馈给相关单位和本人。
      感谢你对大武口区委政法委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