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22:14:18
学校单方面提出解聘我们合同到期,合同未到期的外聘教师,从此至终都未提到过补偿的问题,只是一再的催促我们办理离职,对我们所提及的问题回答就是不知道,还要上会研究,一假期就已经计划解聘我们,难道这些必须要同时考虑的问题,等我们办完离职手续再给解决吗?把我们劳动者当傻子一样的糊弄吗?我们也不是无理取闹,只是争取我们合法的权益。
你好!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你与学校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学校是可以与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至于你提出的经济补偿问题这是你本人的权利,学校一定会捍卫法律的尊严,依法办事。希望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的抓紧时间做好工作交接,尽快办结。
回复时间:201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