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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14:58:27

2017年元月份学校组织去秦皇岛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体育比赛事项,当时体育教练说学校财务冻结自治区体育局的拨款拿不出来,要求去参加比赛的学员向家里要3000元作为差旅费用,等比赛回来就如数退还,比赛回来后教练员又说四月份给退钱,可是到现在这钱一直没有退还,已经有三界学生毕业了这钱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求学校给予说明

市第三中学 回复:

经学校和当时参赛的各队教练核实,比赛回来后,费用已退还学生。你是哪位参赛队员,如果未退请和教练员联系或向学校直接反映。

回复时间:201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