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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咨询 已办结

2021-12-06 16:19:22

请问我市职工的孕期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在什么阶段、怎么申请?

医疗保障局 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您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发布标题为《生育政策咨询》的留言现回复如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宁政办规发[2019]9号)文第二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包干结算,产前检查费500元。”您生育后带上出生证、准生证、结婚证、出院证及社保卡到市政务服务大厅7-10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您还需要办理医保相关业务,请您拨打市政务服务大厅电话0952-2688733,工作人员给您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