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3 21:54:11
2018年1月13日,晚上六点到七点左右,我带着父母到君悦对面的巴味石锅鱼吃饭,从外面超市购买了三瓶啤酒,店家服务员确告知我们禁止自带酒水。老板还态度恶劣的把我们撵出去。还诽谤说我们打人,店里有监控,打没打人一看便知。我只想说从2014年开始就明令禁止餐厅不允许有自带酒水的霸王条款,现在竟然还有餐厅贴这种通知。工商局难道不管吗?!!国家的法律法规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将及时向你回复。
回复时间:2018-01-15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巴味石锅鱼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投诉,我局安排大武口区分局游艺街市场监管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回复时间:201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