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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更改停车位的用途,谁给的权利 已办结

2019-03-22 12:50:58

我是星海北苑的业主,南门右侧公共停车位被私自改为楼梯,是谁给的权利私自占用小区公共土地。篡改使用性质,导致车辆进出严重受阻,造成很大安全隐患。上次以投诉说是征求过业主,99%的业主同意,但我问邻居都说没有的事,究竟是谁在撒谎,谁在敷衍。难道非逼得我们**吗?

平罗县 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住建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03-25

平罗县 回复:

【县住建局回复】网友您好:

    就您反映的私自更改停车位用途的问题经核实:因为星海北苑5#商服楼(诺克教育机构)属于商业房,所以需要设立消防通道。诺克教育机构负责人已到平罗县规划站办理了相关手续。

回复时间:201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