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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已办结

2019-05-23 11:55:54

平罗县医院五楼泌尿科,谢主任,我是患者家属,我的亲属在平罗县医院就医,医生确诊为膀胱癌,我们家属要求开转院证明,谢主任拒绝给开转院证明,我想请问,为什么不给开转院证明,13723329567

平罗县 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05-23

平罗县 回复:

县卫生健康局回复】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79号)第六条: 实行住院分级转院制度。在自治区内转院,除分统筹地区市辖区常住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人员、需急诊急救的参保人员和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及术后、透析住院治疗患者外,各分统筹地区所辖县(市)参保人员赴自治区内三级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须经所在县(市)二级协议医疗机构专家组开具转院证明后,方可转院治疗。

    向自治区外转院,除在外省(区、市)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参保人员、需急诊急救参保人员和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及术后、透析住院治疗患者外,凡赴外省(区、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须经自治区内三级协议医疗机构专家组开具转院证明后方可转院治疗。

该患者在平罗县人民医院泌尿肛肠外科住院后,诊断为膀胱癌,符合文件中第六条之规定的恶性肿瘤,赴自治区内上级医院住院,持住院证和相关检查资料,到所住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医保手续,报销比例同有转诊转院;赴自治区以外的上级医院住院治疗,持平罗县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社保卡到社保局2楼15号窗口办理区外就医手续,就可在区外上级医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同有转诊转院。该患者被平罗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膀胱癌,到区内或区外就医,均无需开具转院证明。

同时平罗县人民医院泌尿肛肠外科谢主任已向患者及家属反复讲解过此政策。如有疑问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952-6666013.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监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