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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物业哄骗业主 签订做防水承诺书后 不予修缮 已办结

2019-05-30 14:33:33

我是仁和雅居38号楼的一位居民,我家5楼(顶楼),夏天多次漏雨,每次都去物业公司反映,未果。2018年年底再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让我签订最后一次给屋顶做防水,以后放弃修缮的承诺书。于是,我就签订承诺书。后来,物业公司联系我们,让家里留人,说是物业公司派专门修缮屋顶的人来家里做登记,于是我就请假在家里等,最后他们的人过来实地查看以后,告诉我现在天气太冷,等到天气热了就能做防水了。今年,物业公司给我家打过2次电话,问我们是否同意动用物业储备金修缮屋顶,我们都给与肯定答复。可是,今天下班回家看到我家前边的那栋楼都开始做防水了,于是,我就下去请假去物业公司询问,但是他们答复这次不给我们38号楼修缮,啥时候修缮他们不知道。所以,我认为这是欺骗我们业主,如果相关部门不给我合理的答复,我就一直投诉下去。

九柱集团 回复:

屋面防水质保期五年,质保期内由开发公司负责维修(物业公司只负责协助住户登记向开发公司报修,无维修职责),过质保期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责任。因仁和雅居屋面防水已过质保期,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牵头启动物业储备金进行维修,启动此项资金须要本栋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但38号楼签字同意的业主数量未达到要求,故此次未通过审批。

回复时间:201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