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县及其它

万佳上河城小区只收费不作为 已办结

2019-09-14 22:16:32

各位领导好! 我是万佳上河城7号楼小区的住户,作为一个业主,我该交的费用一分都没少交,物业费乱涨价没人管,好,我门交,车位费我们一分不少的也交了,可是,你们作为一个上级部门,能不能时常的到我们小区看看,物业公司收了物业费和车位费,他们做到了他们应该做的事情了吗?垃圾堆成堆,各种车辆到处乱停,导致我每天下班连一条回家的路都没有,汽车不在车位上停,到处乱停也没人管,汽车占了路过车辆的道,导致好多小孩在车前玩我们都看不着,时不时从车前窜出一两个小孩,要是出了事这个责任谁开负,请上级领导重视起来,还我门一个干净,整洁,有秩有序安全的小区!

平罗县 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住建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09-16

平罗县 回复:

县住建局回复】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宁价综发【2015】31号关于加强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2月28日锦绣华城小区业主委在万佳上和城小区饮马湖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专题讨论对上和城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调整测算结果的审定。本次会议由城关镇饮马湖社区和小区业主委主持,县物价监督所、住建局物业办、物业协会、万佳上和城小区业主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德诚物业公司就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核算的基本情况,提交本次业主代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业主代表讨论,最终同意以下调费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住宅从0.45元/月/平米调整到0.65元/月/平米,商业用房由原0.67元/月/平米上调至0.87元/月/平米。后在小区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广大业主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城关镇明月社区、住建局物业办反映。在公示期间没有业主向我主管部门来电反映此问题。

关于您反映小区卫生差垃圾成堆问题,我局物业办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扫,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给业主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关于停车方面,我局物业办已责令物业公司每天加强治安秩序的维护及停放车辆的巡查,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回复时间:201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