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县及其它

住房拆迁纠纷困扰 已办结

2019-10-11 13:33:50

今年平罗县渠口乡分水闸村1队被指示部分住房要拆除规划。由于提供的拆迁补助太少,无力重新建造住房,所以对村领导的拆迁补助提出异议。然后经过和村领导协商后,村领导决定愿意提供重建住房批准,并愿帮助重建住房的基地建设工作以及额外提供一些住房补贴。于是同意拆迁并在拆迁决议书上签字。后来村领导又说县里领导指示不能重新建房,所以又不给住房重建的批准并不再提供重建住房基地的建设工作以及额外的住房补贴。本人认为这种行为构成欺压骗拆住房的行为。由于本人家住农村以地为生,人微言轻,无力与之辩解,现在只想了解一下政府的拆迁补助条款,如果村领导提供的补助与政府拆迁补助条款一致,我们将同意拆迁,如不一致,必将媒体曝光,并向自治区领导求助解决。本人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支持政府的住房拆迁工作。但与此同时本人也将坚决维护个人合法利益。愿政府领导出面进行调解。感激不尽,谢谢。

平罗县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渠口乡人民政府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10-11

平罗县 回复:

渠口乡人民政府回复】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欺压骗拆住房问题:渠口乡农村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农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遵照执行,农村房屋征收本着依法、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征收程序进行,针对《平罗县农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暂行办法》中未明确的事项及情形,研究制定了我乡农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细则,上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核,并提交分水闸村召开村民会议研究决议,在签订协议之前先对测量数据及核算金额逐户发放清单告知农户,达到农户无异议情况下,才会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反映的欺压骗拆住房问题不实。

2.关于重建住房基地问题:根据《平罗县农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农户保留宅基地资格权的,村委会在规划保留村庄新审批宅基地,由于目前规划村庄无建设用地,乡村正在积极协调县上有关部门对保留村庄内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后,给予宅基地审批。

3.关于的额外提供一些住房补贴的问题:根据《平罗县农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被征收农户自行解决安置的,给予临时安置费,目前县上只给拨付部分房屋征收费用,临时安置费尚未拨付,我乡已将剩余房屋征收资金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待县上资金拨付到位,给予安置费补助。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6860685咨询。

回复时间: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