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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个体户佩戴医用口罩问题 已办结

2020-03-08 18:06:01

于3月3日反映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佩戴医用口罩》相关问题,至今未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那么就再问问:1、理解相关部门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个体工商户佩戴有防护效果的口罩,但是政策制定者考虑过实际情况吗?实际情况是所谓有防护效果的口罩只有医用一次性外科口罩和N95口罩,3号左右,医用一次性外科口罩无货,N95口罩一个25元,且专家说过一个的有效佩戴期限是4个小时,严格按照要求佩戴的话,成本何其大?不严格按照要求佩戴的话,失去防护效果,和佩戴普通口罩一样,无异于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应付检查。实际中又有几个商家能严格遵守?何来监管的公平性;2、要求个体工商户佩戴有防护效果的口罩这项规定,有没有政策文件的依据?3、个体工商户是否为特殊群体?工业企业和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也必须佩戴防护效果的口罩?人民群众乘坐公交车,去政府部门办事等,也没见必须佩戴有防护效果的口罩;4、拨打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询问,3816000和3816444接听后(均为女声顺序忘记了记录删除了),当被问到买不到和买不起有防护效果的口罩怎么办时,一个无法答复,让拨打另一个号码,一个临时询问其同事(领导)该如何回答问题,然后说佩戴有什么防护层材料的口罩就行,呵呵,笑了!说不清楚又让拨打3816160询问,无人接听。既然能制定规定,为什么无法回答关于规定的问题?5、监管部门严于律己,才能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各平台答复时间均为3-5天(节假日除外),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已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您上次反映的问题已于3月9日上午答复完毕。您本次反映的问题我们会于规定时间内答复。

回复时间:2020-03-09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 》(宁疫指办发〔2020〕24号) 和 《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指导社会公众科学按需使用口罩促进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47号)要求,在抗击疫情一线,属于高(较高)暴露风险的医护人员,有必要使用医用防护口罩或N95等级防护ロ罩。在医院普通门诊、病房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只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般社会公众既没有必要,也不应提倡使用N95口罩。如果您是医院、机场、火车站、地铁、地面公交、飞机火车、超市、餐厅等相对密闭、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疫情相关的行政管理、警察、保安、快递等从业人员,属于中等暴露风险人员,建议在工作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果您处在超市、商场、交通工具、电梯等人员密集区,或处于普通室内办公、工厂车间等环境,或是在医疗机构就诊(除发热门诊外)的患者,或是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在校学生等,一般属于较低暴露风险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除了高或较高暴露风险人员,健康人佩戴的口罩可反复多次使用,包括适当延长口罩使用时间、使用次数。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

    目前平罗县的大部分药店都能购买到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回复时间: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