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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退休职工张凤云的诈骗行为予以惩处 已办结

2021-02-09 22:10:25

此老太婆名叫张凤云,第一人民医院退休职工,系公职人员。 2018年此老太婆以投资所谓广西巴马矿泉水的名义让我转了五万元钱,可是她收到钱后并没有将钱转给巴马矿泉水公司,将我的钱据为己有。向她要回钱,她以总总理由推三阻四,到现在干脆搬家避而不见,给她打电话,竟然嚣张的说让我去告她,爱怎么告就怎么告。她此种老赖行为应该不止一起,因为从 她手法上来看很老练。附件中有我转账给她的截图,这就是铁证。 后来得知此人从事传销,以所谓入股广西巴马水的方式诱骗他人加入她的下线,她好抽成。甚至收了别人的钱她就据为己有,别人向她要还死赖着说没钱还。在如今扫黑除恶的大环境下,她竟然顶风作案实在可恶,大家百度 巴马矿泉水传销立案,能发现一大堆丑闻,这个老太婆在这家公司干了多少坏事,你们找她核实一问便知 附件中附上此骗子照片和我给她的转账截图,请对此骗子进行严厉惩处,不要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毁了医院清誉 特此提出实名举报,如要核实,请随时联系我

纪检委 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归公安机关管辖,建议你向公安机关反映。

回复时间:2021-02-22

公安局 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发帖我们公安机关已经收悉,如果您是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话,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性资料到惠农区公安分局经侦部门进行报案处理。

回复时间:2021-02-26

公安局 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发帖我们公安机关已经收悉,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公我公安机关开展了相关的核查工作,经过核查证实: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该案件报警人报警后,惠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于2020年7月22日即进行了受理立案开展初查工作,将受案回执送达报案人,报警人在受案回执上签字。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2020年8月17日惠农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向报警人下了《立案告知书》,报警人在告知书上签了字。在立案侦查期间,办案民警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询问了相关人员,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将案件材料报惠农区检察院进行审核,经检察院审核后认为张凤云不存在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遂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案件并下发了《通知撤销案件书》,惠农分局经侦大队随即按照程序将案件撤销。该情况办案民警已向报案人进行了告知。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还有其他不明事宜的您也可以致电市公安局法制支队0952-2216089进行咨询,我们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2021-03-05